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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科学技术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国科发火[2008]172号)规定,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取消其资格:

编辑:仙桃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1-02

⑴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;

⑵有偷、骗税等行为的;

⑶发生重大安全、质量事故的;

⑷有环境等违法、违规行为,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。

综上所述,企业一旦出现偷、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的,主管税务机关应暂停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,并提请有权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。特别强调的是,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,认定机构在五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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